瑜伽有個重要觀念,就是「放手」,放掉體式的形貌;你處於觀察和提醒的地位,卻不是被動的,而是由身體來「決定」什麼時候該堅持、什麼時候放棄、什麼時候做得更深入些、什麼時候從體式練習中跳脫出來。
瑜珈有將能量集中到特定區域的能力,無論你是在做伸展還是放鬆的姿勢,都會產生能量;深入而且精確的運用能量是瑜伽極重要的部分,但通常不會被強調。這種能力不依賴身體靈活性,而是依賴心理素質,也就是於能夠有意識地感知身體的緊張和阻礙,然後將注意力集中於此。
「注意力(Attention)」的意思是指將意識範圍擴大,這種情況發生在失去控制和方向的時候。「聚焦(Focus)」則比注意力更加精準,當然包括控制在內。
聚焦和注意力不同,但密切相關,正因通過注意力而聚焦,更深入聚焦,也帶來了更廣泛的注意力。這是瑜伽遊走在「掌控」和「服從」之間的另一種方式。
原文出處:Yoga as Self-Transformation
作者:Joel Kramer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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